2026年1月29日,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建规字〔2026〕5号),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、使用和财务管理,保障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、更新和改造,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。(一)制定背景
《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建房管〔2014〕208号)(以下简称原《办法》)自2014年颁布实施以来,对规范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维修资金)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施行及物业管理实践的发展,原《办法》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求。同时,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亟需加以明确和规范。此次重新制定,旨在全面加强维修资金归集、使用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(二)主要内容
本次修订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,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,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:
1.完善管理机制。明确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,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。确立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的代管制度,明确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作为维修资金代管部门,依法履行资金归集、审核拨付、核算、账户管理、保值增值、信息公示等代管职责。(《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三条)
2.细化账户设置。明确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、分账核算,除业主分户账以外,属于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,开发建设单位须交存资金至设施设备专项分账,专项用于电梯、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;经业主共同决定,可以设立维修资金统筹分账,资金来源可由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增值部分、公共收益等渠道筹集。(《办法》第四条)
3.明确交存要求。为保障 ...
(一)制定背景
《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建房管〔2014〕208号)(以下简称原《办法》)自2014年颁布实施以来,对规范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维修资金)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施行及物业管理实践的发展,原《办法》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求。同时,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,亟需加以明确和规范。此次重新制定,旨在全面加强维修资金归集、使用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(二)主要内容
本次修订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