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,关乎城市治理效能。为深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,严格落实《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》《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行为规范》(以下简称两个《规范》)要求,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和执法协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。8月4日—12日,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两个《规范》巡回宣讲活动,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以及执法协管人员共计1032人参训。 本次宣讲紧扣两个《规范》核心内容,对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全面系统解读。对于执法人员,重点围绕“十个严禁”“十个不得”等纪律要求,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随意执法、选择执法、逐利执法、机械执法、简单执法、消极执法、粗暴执法、过度执法、寻租执法、运动式执法等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后果,对执法全过程记录、证据收集、裁量权适用等办案环节,逐条讲解了操作标准和法律依据。在协管人员规范方面,详细阐述了工作范畴,明确其着装规范、文明用语等细节,着重讲解了协管人员需掌握的工作规范以及仪容规范。 宣讲中,授课人员还就执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与参训人员深入探讨,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。通过“案例分析+法规解读”的方式,帮助大家理清执法思路、明确操作边界。参训人员纷纷表示,省住建厅印发这两个“行动指南”很及时,此次宣讲内容也实用、针对性强,不仅深化了对两个《规范》的理解,更掌握了规范执法的具体方法,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,切实把“公正、公开”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”的原则落到实处,为打造“对党忠诚、为民服务、恪尽职守、敢于担当、公正执法、清正廉洁”的城管执法队伍注入强劲动力。 下一步,市城管执法监督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,持续加强两个《规范》的贯彻落实,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、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,督促执法和执法协管人员共同严守行为边界、规范履职程序,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,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我市城市管理的鲜明底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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